福建发布13条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 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期间,当地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及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医疗咨询和心理援助服务。
○ 各级医疗机构对门 (急) 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无核酸检测证明为由拒诊,应在核酸采样后立即开展诊疗。
○ 建立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就诊绿色通道发挥互联网医院作用,方便群众就医。
○ 市、县定点医院要开通24小时健康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咨询服务。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 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未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 将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 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强化疫情防控安全保障
○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畅通。
○ 各地要加强防疫全过程、各环节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改学校、医院、养老院、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整改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次生问题。
○ 加强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优化学校疫情防控
○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
○ 有疫情的学校要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强化分类管理保证非风险区域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 畅通师生诉求反映通道,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
○ 强化校地协同,健全学校与属地医院的对接机制,提升校医院、医务室服务水平做好相关药物和防疫物资储备有效保障师生健康服务需求。
加强正面宣传
○ 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强化政策解读,洗手、戴口罩一米线”等文明卫生习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做好各类冬春季传染病综合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叠加。
○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