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方案(12月7日更新)
37.加强流调溯源能力建设。市级保持专家队1支、骨干队10支、备勤队10支、预备队6支,可直接下沉县(市、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各县(市、区)要根据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调溯源工作机制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2〕322号)要求,参照市级做法,整合加强卫健(疾控)、公安、大数据、通管、运营商等单位力量,组建县级流调溯源工作专班,配齐配强队伍,建立联络员机制,骨干队伍实行常态化24小时集中办公值守,确保工作专班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及时处置应急事件、承接市级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与市级进行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三公一大”机制,市教育局、统计局、审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38.加强医疗救治工作。按照第九版诊疗方案要求, 坚持“四集中”原则,落实专家会诊机制,特别关注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做好重症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和多学科诊疗,在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的同时,做好基础性疾病的治疗。(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39.加快医疗资源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儿童专科医院要设立发热门诊;市级要加强全市统筹,由三级综合医院成建制接管,增加亚(准)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床位储备数量,定点医院ICU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同时设置可转换ICU床位,亚(准)定点医院按照总床位数的10%设置监护床位。(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40.加强高风险区物资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加强重点保供企业队伍建设,发挥城市副食品基地作用,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商业储备;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责任单位:市物资保障组)
(十一)有序做好滞留省外人员接返
41.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外地滞留人员疏解工作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在严防外部疫情输入前提下,按照应收尽收要求,分类施策、安全有序做好滞留人员接返工作。滞留人员到达我市后,进行一次“落地检”,由所在县(市、区)防控疫情指挥部根据国家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查验返程人员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以及出发地开具的相关证明,符合离开出发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防控疫情指挥部“点对点”接回,按国家统一部署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期间共同居住人员一并纳入管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格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检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