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2022年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配售公告
(三)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登记,应在 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人才住房”,以及购买标准内面积、购买 价格、上市交易等内容。
(四)产权型人才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5年内,不得上市 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五)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登记、审核、配售唯一合法机构,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类人才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以避免受骗上当。
(六)监督电话
1.人才资格监督电话:58659756
2.房屋配售监督电话:87866669
附件:
1.青岛市人才住房人才类别及住房面积标准
2. 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
3. 青岛市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