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
参保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卫生室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60%,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0元,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0元,合并“两病”患者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特殊规定的高血压药物(复方利血平、氨氯地平、尼莫地平、尼群地平、硝苯地平、普萘洛尔、美托洛尔、氢氯噻嗪、卡托普利、缬沙坦)和糖尿病药物(二甲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美脲、消渴丸)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卫生室政策内报销比例为100%。
十、咨询电话
居民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方面如有疑问,请致电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各镇街道具体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