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满足金普新区国有森林消防、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招聘9名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人员性质
森林消防等应急队员9名均为男性,均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
二、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务派遣合同,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二)工资薪金
1、受聘普通队员两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务派遣合同。合格后转为正式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扣除“五险一金”实领2600元整。转正后每月最低实领工资3450元起(含职务补贴、岗位补贴、高危工作补贴等)。
2、每年消防队组织统一考核,按照考核成绩发放年绩效。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大连市户籍,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大连市内拥有住房,且具有初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如有B1以上驾照、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森林消防队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不予聘用;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退伍军人,且具有A2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对应车辆,在体能达标的情况下,年龄可以放宽至48周岁。
(五)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犯罪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9日--12月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
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黄泥沟71号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87132789/18940828038
(三)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有B1以上驾照的人员,需带驾照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书复印件。
6.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五、用工与管理
1.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对招聘录用者,将统一组织封闭培训一个月,进行军事化、体能和技能等培训。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用工单位统一分配至森林消防队工作,从事森林消防、防汛抗旱救援职责。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以聘用,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