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七)宣传保障。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公众健康防护等相关知识,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拒绝露天烧烤,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市应急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预案培训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各区县(市)政府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四)预案备案。各区县(市)政府要依据本《预案》修订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重点工业企业要完善“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向区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预案实施与修订。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时予以修订。《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哈环规〔2019〕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