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普洱市第二轮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
2. 普洱市中医医院:0879-2150781
联系人:李老师 13577998865、杨老师 13577973517
3.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0879-2305242
联系人:杨老师17787938119、董老师 18088947322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0879-2887602
联系人:付老师 18087901669
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0879-2133120
联系人:黄老师 18987906619、陶老师 13578176288
(二)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