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九)招聘人员类型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3年毕业生。
(十)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十一)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应符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护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具体岗位见,点击查看《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2第四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0日9:00至2022年12月22日17:00。
(三)报名方式
登录招聘网(点击进入)进行报名。
报名本公告岗位的考生,如同时报名《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岗位,视为仅在本公告报名成功。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要求填报上传的,审核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6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2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须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