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名称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2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考生提供《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毕业院校盖章确认)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国(境)外留学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岗位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的除外。
(4)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用工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五、考试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行政管理岗位原则上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2.笔试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学位为硕士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及以下人员需参加笔试。如招聘岗位对学位的要求为具有“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未要求“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如招聘岗位对职称的要求为具有“初级职称”或者“中级职称”,未要求“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免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免笔试人员计入笔试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者减少招聘人数。调整招聘岗位的公告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及名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比例。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