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起老人却被讹诈,警察还我清白后,起诉他敲诈勒索,过分吗?
好人终究有好报,那个警察非常负责,当天就协调交管部门,调取了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还给了我清白!警察当场做出判定,老头摔倒跟我毫无关系!
看到录像,老头和他女儿非但没有道歉,反而强词夺理的说:“那也有可能是因为你在超车过程中,吓到了我爸,导致他摔倒在地!再说了,如果跟你没关系,你会亲自打120把我爸送到医院,还垫付了医药费,谁信啊?
就这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我,我非常气愤对他们说:“你们真的欺人太甚了,我要起诉你们敲诈勒索,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你们等着吧!”
我的话让他们感到很诧异,同时也似乎激怒了他们“你太过分了,我爸都摔成这样了,你还要起诉我们,上哪说理去儿,你要敢起诉,我就带着我爸,天天上你家里和你们单位闹去,让你不得安生……”
那个警察先是稳定住了他俩的情绪,然后把我拉过来对我说:“我知道您委屈,但没必要跟这种人纠缠,事故责任已经判定完了,垫付的医药费我一定让他们赔给您,起诉他们敲诈勒索就算了吧!”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们以要挟的方式,强行向你索要财物,确实像敲诈勒索,但是,我要提醒你,要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犯罪嫌疑人是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说他必须是明知故犯!
从这一点看,取证就是一个难题,因为你需要证明老人明确的知道不是你撞了他的,还故意以讹人的方式敲诈你,向你索要钱财。因为他完全可以称自己当时摔晕了,糊涂了,没有弄明白真相来辩解。
您说呢?何必跟这种人较真,不值得,浪费时间,也浪费感情!这个中年妇女我认识,咱们这附近出名的坐地炮,无理也要搅三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警察调解完,我拿回了垫付的医药费用,但我心里十分不是滋味,委屈,愤怒,无奈,悲哀,可以说五味杂陈!
最后,经过那个警察的一番调解,我拿回了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匆匆忙忙的就离开了医院!
回去的路上,我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我委屈,明明做了一件好事,却差点成为肇事者,像一个罪人从医院逃离出来;
我愤怒,明明我是救死扶伤的英雄,却被受伤者以怨报德,对我诋毁,谩骂;
我无奈,明明是他们在敲诈我,但残酷的现实和警察都在告诉我,这个证据不好说清,这个尺度不好拿捏,这样的人尽量躲,不要惹;
我悲哀,这个时代怎么了,做好人都这么难吗?尊老爱幼,救死扶伤,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到老人摔倒了扶一把,这本是人之常情,举手之劳,如今却变得难能可贵,十分尴尬,甚至可以说是民族的耻辱!
扶起老人反被讹诈的例子越来越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也数不胜数!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就是社会的退步,道德的沦丧,甚至是人性的泯灭!
所以,我觉得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起诉这些讹诈的人,一点都不过分!同时,希望我们的法律越来越健全,我们的执法环境越来越民心所向,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率的惩恶扬善,让好人做了好事不再吃亏,让恶人做了坏事难逃法网。
我认为一点都不过分,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老人开始变坏了,倚老卖老,倚老讹人,究竟是老人自身的问题,还是法律法规制度上的问题造成的,不时能看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新闻,不时能看到老人倒地路人不敢扶的问题,不时能看到老人公交车甚至火车,飞机上不道德的行为,让人恨的牙根痒,好不容易出了一个最好是扶老人的年轻人却被老人及老人的家人讹人,所以,一定要起诉,一定要讹人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