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一位18岁的美国少年因戳破汽车轮胎,在新加坡将要被鞭刑六下,美国总统克林顿为这事出面求情,最终被鞭刑四下。
经历这次鞭刑之后,这位少年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
也就是说,不论是外国人还是新加坡人,只要触犯了新加坡的法律,能够到达鞭刑的要求,那么必须按照新加坡的法律依法处理,谁求情都没有用,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新加坡的鞭刑刑罚。
新加坡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均被世人津津乐道,可是新加坡的法律也是极为严苛的。
比如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吸烟,甚至不冲公厕也会被处罚,罚款300元至1000元不等。
而在这些刑罚中,鞭刑最具代表。鞭刑,是一种比较残酷的肉体刑罚。
曾经,世界上大学有16个国家都有这种刑罚,但最后基本上都一一废除,而新加坡是世界上唯一保留鞭刑的国家。
这种残酷的肉体刑罚,是源自于英国和印度的刑罚。根据罪犯的情节严重程度,最高24鞭。
执行鞭刑的标准:
1、成年罪犯年龄需要在18-50岁之间,而且通过体检身体没有问题。
2、罪犯同一时间最多只能被执行鞭刑24下。
3、死刑犯不会执行鞭刑。
执行鞭刑的过程:
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
鞭刑架高2.74米,用木料制成相当牢固,犯人站立在木头底座将身体绑在刑架上,两个狱警分立两侧伺候。
打完一鞭后,医生进行检查,确认罪犯可以承受后就继续执行,否则就停下来。
二、接受过鞭刑的罪犯身体状况。
以四鞭刑为例。
第一鞭,清脆的“啪”的一下,屁股会出现一道深紫色的鞭痕。
第二鞭,“啪”的一下,屁股重叠的地方会皮开肉裂。
第三鞭,响亮地“啪”的一下,屁股将彻底被打烂,鲜血直流。
第四鞭,“嘭”的一下,屁股旁边有一圈淤紫色,流着血,有种皮开肉绽的感觉。
根据现场执行鞭刑的人员说,前两鞭下去后,罪犯还会拼命挣扎,但是第三鞭下去之后,犯人的挣扎明显减弱,而且有些人还会昏过去。
三、新加坡民众对鞭刑的态度。
原本以为,这么残酷的鞭刑,新加坡民众不会支持的,可没想到的是,根据调查显示,新加坡国内有近八成的民众都认为鞭刑是非常合理的刑罚。
他们认为:鞭刑不会致死,而且可以给那些触犯法律的人永久的教训承受,鞭刑的人屁股会留下永恒的印记,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提醒他们永远不能够犯罪。
当然,新加坡的鞭刑随处可见,监狱里对罪犯执行鞭刑,军队中学校里也会存在,甚至在家庭中也有,父母甚至会用鞭刑教育不听话的子女。
由此可见,新加坡的鞭刑虽然残酷,其他人无法理解甚至接受,但是新加坡的民众却很支持,因为这种刑罚可以震慑罪犯但不致命。
四、新加坡鞭刑的经典案例
1、1993年,美国18岁少年,在新加坡的一个社区内,戳破了汽车轮胎并且涂鸦,被判监禁4个月,罚款3500新加坡元和鞭刑6下。
最终在克林顿的出面斡旋下,由鞭刑6下改为鞭刑4下。
2、瑞士人Oliver Fricker,因为闯入地铁车库,并且涂鸦其中一辆地铁,在2010年6月25日被判坐牢5个月,鞭刑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