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南武中学招聘教师有什么要求?(附要求+入口)
(一)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2023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9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9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9日后出生)。
3.应聘语文教师职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若职位有特殊说明的按《职位表》(附件1)的要求。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有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