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期编制人员招聘信息
东莞市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东人社发〔2019〕65号)的有关规定,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3人、短缺专业人才72人,合计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指我市紧缺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以上人才。
(二)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的记录;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2)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点击下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行业记录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参加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名截止日期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10)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不符合资格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其他情形。
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3. 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经查证核实,否则视同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3)年龄要求
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短缺专业人才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岗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2年12月23日及之后;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7年12月23日及之后;如此类推。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下载和填写《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点击下载),连同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应聘单位的报名电子邮箱。
2.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佐证材料;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多个岗位的,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在现场参加技能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