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12.缓缴单位复缴后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补缴金额如何计算?
单位应对缓缴期间的职工在职情况做好记录,确定补缴时间区间。单位复缴后,应及时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提交职工补缴清册,完成补缴业务,避免引发职工争议。补缴金额按照选定的补缴月份自动计算。
例如:甲企业共6人(A、B、C、D、E、F),2023年1月申请缓缴。2月新入职1人(G)、离职1人(B),4月离职2人(C、D),5月新入职1人(L)。缓缴至2023年6月。
则甲企业应在缓缴期间办理相应的公积金人员增减。在2023年6月自动复缴后,应为A、E、F补缴1-6月的住房公积金,G补缴2-6月的住房公积金,B补缴1月的住房公积金,C、D补缴1-3月的住房公积金,L补缴5-6月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补缴操作流程可参见“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5/index.html)。
13.我在单位缓缴期间离职了,单位是否应给我补缴在职时的住房公积金?是补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只补一半?
单位复缴后为职工进行补缴时,对于缓缴期间离职职工的补缴应同步完成,与在职职工没有区别。补缴金额应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额和个人缴存额合计。
例如:乙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在2023年1月申请缓缴。乙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缓缴期间由单位暂时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待复缴后统一补缴。职工张三缴存基数为10000元,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1000元(含单位缴存额500元、个人缴存额500元)。张三于2023年3月离职。乙企业在2023年7月复缴后,应为张三补缴2023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共计1000*2=2000元,其中1000元为缓缴期间代扣张三的2023年1-2月的个人缴存额,1000元为缓缴期间的单位缴存额。
14.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其职工还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单位缓缴后,不影响其职工新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15.缓缴单位的职工如已办理约定提取,其支付会受影响吗?
如职工已办理约定提取,单位缓缴后,其约定提取可能会因为账户余额不足而无法支付。若单位缓缴期间较长,职工的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其约定自动终止。待单位为职工完成汇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点击提取事项右侧的【约定提取管理】,将“公积金的约定提取信息”栏目下的“当前状态”改为“启用”后点击【提交】,该约定提取恢复正常。
若职工的约定提取未终止,待单位为职工完成汇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其约定提取自动按约定日期和周期进行支付。
单位应及时告知缓缴后职工的约定提取可能会受影响的相关事宜。
16.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少许困难,但不想申请缓缴,是否还有其他的支持政策呢?
单位还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1-4%,此业务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结。具体操作可见“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操作详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676562/index.html)
17.单位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后,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单位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后,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