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15.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判定密接人员,风险区域外可继续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十、落实个人防疫责任
16.广大市民落实好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轻症或无症状感染者,一般可不用药,注意多喝水,多休息即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或持续高烧不退,可参照《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采取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和省三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以上优化调整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市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