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社区防控专岗工作人员公告
(三)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专业能力等。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的,均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确定拟招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广州市南沙区人事人才网等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间,由各街(镇)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各街(镇)负责。
(六)递补。
考生通过考察后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入围考察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七)聘用。
1.公示期间无异议且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区民政局通知各街(镇)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由街(镇)与社区防控专岗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3.社区防控专岗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新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五险一金”待遇。
4.社区防控专岗工作人员不得与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出具证明。
六、其他事宜
(一)社区防控专岗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需要设置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岗位。社区防控专岗由街(镇)统一管理、考核,统筹使用。
(二)请参加面试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面试时自备口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穗康码“绿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不再进行面试。
(三)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出现变化,将相应调整面试时间等事项并及时告知考生。
(四)学历验证报告/学位验证报告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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