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点击下载),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3)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4)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5)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
(6)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
(7)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系统初审结果。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原则上非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上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非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