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东莞毕业生专场)公告
(2)无领导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题、讨论和自由发言、总结发言,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面试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组号和顺序号——考生考前10分钟阅读面试题目和备考——分组按顺序号进场考试(考生佩戴号码牌)——主评委宣读导语——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从小到大陈述个人观点(每名考生不超过2分钟)——自由讨论(约20分钟,具体视考生人数定)——小结(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从大到小陈述个人小结,每名考生不超过1分钟)——总结(集体推荐2名考生作总结陈述,每名考生总结发言不超过3分钟)——结束。
4.成绩。笔试、试讲(实操)、无领导小组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再四舍五入,应计尽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笔试成绩再按试讲(实操)成绩最后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0%;
(2)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试讲×30%+实操×70%)×3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0%。
(3)总成绩(财务岗位)=笔试成绩×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
5.考试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实操)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各备考环节,普通科目和财务岗位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考生可按招聘单位指引携带相关器具参加实操考试。
(4)试讲和面试环节,考生可携带备考时现场独立完成的备课教案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阅题的笔记进行考试。
(五)体检
东莞专场体检地点:东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