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东莞毕业生专场)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两年参加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或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7.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报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须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四)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关于咨询报考具体事宜,请考生致电意向招聘单位(具体见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
东莞市教育局联系方式:0769-23660893、0769-23128901、0769-23126003
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东莞毕业生专场).xlsx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