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22
3、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和报考资格复查。
对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递补一次,此后环节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双牌县政府网、双牌县新闻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九)聘用及鉴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针对当前疫情实际情况,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相关检测。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领导小组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具体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会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公告上载明。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并在招考整个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