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9名
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桂东县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桂东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除《岗位信息表》各岗位招聘条件有明确要求外,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且不限专业。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11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7)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桂东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