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就业见习生报名方式+入口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9〕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见习工作,加强就业见习平台建设,帮助毕业生通过见习实践提升就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和充分就业,经校内各单位申报,就创中心审核,现面向校内外公布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154个(附件1),涉及校内用人单位48个,现将见习生招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西安市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市人社局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和监督全市就业见习工作,碑林区所属见习基地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落实,我校见习工作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创中心”)统筹协调,校内相关单位协助做好见习人员的具体使用、管理和考核。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研究生在本科期间参加过就业见习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学有余力,能保证工作时间;
(三)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
四、报名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校内外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18日前查看《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见习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根据个人意愿,可以点击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简历。
五、面试及录用
本次招聘不统一安排面试,就创中心将把报名材料分发至各单位,由具体用人单位组织学生面试,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5日前确定录用名单并上网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确定录用名单后,请各用人单位组织见习生提交相关材料及签订协议书,并于12月31日前将见习生所需材料送至就创中心202。
见习生报名所需材料:学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身份证复印件、“西安银行”储蓄卡卡号、《西安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2)、《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附件3)、《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4)、《在校证明》(附件5)。
七、就业见习生管理
(一)协议书签订
各用人单位须与见习生签订《西安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见习生本人双方签字,协议书分别由就创中心、见习生、碑林区人才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3个月,从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见习生指导、培训及就业推荐
参加见习的同学,由就创中心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见习期间集中培训,由具体见习单位配备指导老师,对见习生的业务、思想、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同时,就创中心将为需要推荐就业的见习生建立求职台账,根据见习生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帮助见习生充分满意就业。
(四)见习生考核
1.每月末,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及出勤情况对就业见习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就创中心。
2.各用人单位应在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进行测评及技能考核水平反馈,出具见习鉴定报告,就创中心根据鉴定报告颁发见习证书。
八、见习生待遇
(一)学生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生活补贴,政府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