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条件要求
(3)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2年下半年—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毕业生报考时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应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提供考生的承诺书。上述人员入围后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均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1)—(3)三类人员因疫情原因导致延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在2022年5月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面试和2022年10月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凭成绩单报考。
各招聘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提高岗位学历等要求,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招聘(毕业生)岗位表》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