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犬犬只死亡后如何处置?
重庆养犬犬只死亡后如何处置?
(一)犬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的,养犬人、管理人应当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二)犬只病死的,养犬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做好病死犬只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拓展阅读:
生物识别技术、犬牌等养犬管理服务费谁承担?
犬牌由公安机关发放,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法按照成本进行核定,没有设定其他养犬管理服务费。
电子标识、生物技术识别、邮寄犬牌费用由养犬人承担,植入电子标识、开展生物技术识别、邮寄犬牌属于市场服务行为,费用由市场价格确定。
⋙推荐阅读: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附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