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就业无房职工指什么?
淄博新就业无房职工指什么?
《淄博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
2021年1月1日后,在淄博市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通过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拓展阅读:
阶段性租赁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区县财政部门统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省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资金、市级保障性住房补助等资金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