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公安局2022年度招聘警务条件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海北州户籍(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
(三)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即1987年12月11日—2004年12月11日)。
(四)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在1.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
(5)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七)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行政拘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