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为什么联合国在没有当地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巴勒斯坦分解成犹太国家和阿拉伯国家?
1947年4月28日至5月15日,联合国召开巴勒斯坦问题特别会议,目的是解决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阿拉伯人的建国问题。
本来建立国家不算什么问题,自从犹太人流散世界各地后,巴勒斯特地区的阿拉伯人占据绝大多数,顺顺当当就能建立阿拉伯政权。可是,英国托管下的几十年,犹太移民大量迁徙到巴勒斯特定居,这下人口比例发生逆转,建立怎样的国家就成为大问题?
二战后的英国人根本无力托管巴勒斯特地区,为应付犹太人、阿拉伯人的冲突,财政疲软的英国人每年要拖入大量的财政。更重要的是,厌战的英国人不再希望看到年轻的子弟在冲突中丧生,他们发出呼声:“让哪些英国孩子回家吧!”
1947年2月,英国最终放弃解决巴勒斯特问题的努力,直接把锅甩给联合国。当年4月2日,英国政府提交1份提案,让联合国讨论解决方案。
联合国的巴勒斯坦问题特别会议,提出4种解决方案,分别是:1、建立阿拉伯-犹太联邦;2、建立1个阿拉伯国、1个犹太国;3、建立1个阿拉伯国家;4、建立1个犹太国家。
尽管当时的巴勒斯特地区没有国家,但当地的势力也必然参与建国事项,犹太人的声音在犹太代办处、阿拉伯人的声音在阿拉伯最高委员会。2个民族的声音都很一致,坚持只建立1个国家,区别在于建立阿拉伯国家还是犹太国家。
联合国一看,搞不定争议,就派出由11个国家代表组成的“国家调查委员会”,授权去调查巴勒斯特的争端,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经过5周的调查,澳大利亚、印度、伊朗等代表上交2个方案:第1个方案主张将巴勒斯特地区分为2个国家,耶路撒冷由国际托管;第2个方案主张建立1个联邦国家,耶路撒冷为首都。
9月,联合国召开理会,讨论“国际调查委员会”报告,并专门听取英国、阿拉伯最高委员会、犹太代办处三方的意见。其中,英国不发表任何看法,之要求尽快撤军,结束巴勒斯特的托管;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完全拒绝2个方案,认为只能建立阿拉伯国家,犹太人只能算少数民族。犹太代办处接受分治方案,尽量协调内部的纠纷,实现尽快建国。
11月29日,联合国对巴勒斯特分治议案进行最后表决,以33票赞成、13票反对、1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巴勒斯特将来治理问题的决议”,即联合国181号决议。
投赞成票的是美国、苏联、拉丁美洲国家、英联邦国家,投反对票的是清一色的阿拉伯国家,投弃权票的是英国等国。
根据联合国的决议,1948年5月14日,现代以色列国诞生。此时的以色列,国土面积为1.49万平方公里,占巴勒斯特总面积的56.4%,人口为99万,其中犹太人50万,阿拉伯人49万。而要建立的阿拉伯国家却没有动静,一直拖到40年后的1988年才建立,期间爆发无数次巴以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