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卫生监督报,《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指南》第四版发布。全文如下: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和规范社区(村)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
一、居家隔离观察的基本条件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居住场所必须由社区(村)医务人员对居家内外环境进行专业评估。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当集中隔离。
(1)硬件设施评估
1.居住场所配有可独立使用的厨房和卫生间。
2.厨房的排烟设施应设置止回阀或通过管道直接排到室外。
3.厨房洗手盆等器具的排水管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如果采用插入式连接,应进行密封。
4.卫生间的排气管应设有止回阀或具备通风条件。
5.除了坐便器自带存水弯外,其他卫生器具必须在排水口下方配备存水弯;地漏应有水封装置,洗脸盆等器具的排水管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如果采用插入式连接,应进行密封。
6.居住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可以独立开启的外窗。
7.半地下室、地下室等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原则上不建议作为居家隔离场所。
8.如果居住场所靠近公共道路,没有绿化带等物理隔离,建议增设临时物理隔离设施。
(2)支撑条件的评估
1.如果没有人同住,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具有完全自理能力,能够独立生活。
2.如果有与你同住的人,你要为家中被隔离的观察人员安排一个通风良好的房间单独居住。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提供专用卫生间。如果共用厕所需要每天清洗消毒。
3.你所在的社区(村)具备生活保障条件。
4.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所在建筑单元如有正在进行的装修,应暂停施工,并临时封闭外露管口。
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防控要求
不要离开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待在室内,拒绝倒垃圾、收发快递等。,并拒绝所有访问。任何未经允许外出的人都将被转为集中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开门程序中,如收集物品、放垃圾、核酸取样等,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而且开门前后都要做手卫生。
(二)独居原则。原则上居家观察人员应单独居住。如果有与他们同住的人,隔离期间尽量减少与他们接触,避免共用餐具、毛巾、浴巾、床单等物品。使用分餐制和专用餐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照顾老人、婴幼儿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时,要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
(3)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1.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第2、4、7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应满足“三样阴性”的要求;第3天和第5天进行抗原自检。所有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或者虽然抗原检测阳性,但鼻咽拭子核酸复查阴性。
2.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第1、4、7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第2、5天进行抗原自测。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的前4天,且二秘所有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或虽抗原检测阳性,但鼻咽拭子核酸复查为阴性的,可在第7天解除二秘医学观察;如果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在前4天有阳性结果,将在第二时间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
3.高危人群。居家隔离第1、4、7、10天进行核酸检测,解除居家隔离前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如果登陆后超过10天,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的间隔为24小时。
4.进入(返回)北京的人员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其他需要在家隔离的人员。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标准按我市现行的《从疫情相关风险地区进京人员隔离管理规定》执行。
5.移民人员。居家隔离后第2、4、7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3份标本均为阴性,第3、5天进行抗原自测。所有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或虽抗原检测阳性,但鼻咽拭子核酸复查阴性,可解除隔离。
(4)做好自我监控。每天早晚至少测量一次体温,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密切关注自己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立即联系社区(村)医务人员,按要求就诊。
(5)主动报告病史。居家观察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个人基础疾病和既往病史。老年人、孕妇、儿童、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群,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的人群,必须准确告知社区(村)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或拨打120、110等。直接求助,并明确告知自己是家中的隔离观察者,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