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机关党员干部职工
婚礼、葬礼和婚礼指南
为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治理天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约束家人和亲属,自觉抵制不合时宜的习俗和习惯,全面推行新婚简葬,推动全市移风易俗见实效,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一条本指导标准所称婚丧喜庆活动,是指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职期间和退休后,因婚丧嫁娶需要,由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举办的婚丧喜庆活动。第二条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应当遵循平安、文明、健康、节俭、安全、移风易俗的原则,内容和形式应当积极、健康、向上。第三条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不得超过5万元。倡导零彩礼,无车无房,自己家族企业打造的全新婚恋观。第四条婚姻双方活动的总时间不得超过2天。一桌宴席不超过20桌。市区每桌标准不超过900元,酒不超过150元。农村每桌标准不超过500元,酒不超过100元。婚礼用全程控香烟。第五条丧礼原则上不超过3天。没有酒席,一碗卤菜。丧葬活动用全程控香烟。第六条提倡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亲属的礼金不超过500元,同事、同学、战友的礼金不超过200元。不得接受管理客户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品。第七条市区殡葬服务应当在安定区殡葬服务中心进行,市区内禁止在非规定区域焚烧钱、纸、纸等祭祀物品。第八条鼓励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第九条加强对民间媒体人员的备案教育和管理,组建民间婚介志愿服务队,倡导婚介人员志愿服务,不接受婚介礼品。第十条参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实行“一报一诺”等“规定动作”。第十一条市级机关党组织负责本指导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向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明实践办报送本指导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第十二条少数民族党员干部职工在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的前提下,参照本标准执行。第十三条指导标准从2022年开始实施。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文明实践办负责每五年组织一次指导性标准的修订工作。
编辑:苗金伟
来源:定西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