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端午节”要到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小型食杂店、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网络平台等生产经营的粽子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针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粽子(SB/T 10377)等相关标准规定,重点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安赛蜜、 残留铝、丙二醇)、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涵盖了粽子产品涉及的主要检验项目。
端午节前共抽检粽子产品73批次。经检验,除2批次市售无菌物品外,其余粽子产品均合格。“商业无菌”是指密封的食品,经过适度热杀菌后,不含病原微生物,也不含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病原微生物,并能在常温下长期保存的状态。无菌是罐头食品必须满足的微生物要求。《粽子》(SB/T 10377)规定,真空包装粽子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要求。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卫生不达标导致食品或包装被污染,或灭菌温度和时间不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商业无菌不合格可能造成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食用后可能影响人体健康。
鉴于本次专项抽检中发现标称北京春荣居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200g(100g×2)/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黄米豆沙水饺1批次、红枣水饺1批次,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召回,并依法查处。(编辑马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