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人品牌进入南京,要加强监管
“目前南京大大小小的日本料理店有700多家。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在坚守自己的初衷和品质。基本上都是真正的有牛质量的标准。A3就是A3,A5就是A5。但是我们在其他地方的日本食品店看到了一些曝光,有很多假的等级标准。”邱直言,国外日本食品品牌大多以网络名人店的形式进入,如小锄头制作商、一休烧烧等。随着这些网络名人品牌进入南京,很多商家也担心会打乱日本食品行业在南京现有的价格体系、品牌布局和工作氛围。
事实上,近年来网络名人中翻车的日本餐厅不在少数。“上海第一网络名人”日式火锅自助餐“许奕犀首烧”的餐厅进行虚假宣传,使用比目鱼作为鳕鱼,被给予50万元的行政处罚。“何璐寿司”使用过期的食材,如豆腐、猪排等制作食品,并回收寿司等食品,将中间的生鱼片剥皮,制成食品出售给顾客。“味千拉面”将面汤与浓缩液混合,与汤底是猪骨和各种鱼骨的说法不符。一碗汤底的钙含量只有其宣传的3%。
关于部分日本食品店的虚假宣传和以次充好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这些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食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往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省消保委认为,日本食品贵,食材是重要原因。而一些无良商家长期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为了规范日本食品店的经营,首先要压实经营者的责任。商家应当坚持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守住消费者的舌尖安全,主动接受食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食用生鲜食品应注意食品安全和防疫风险。一旦发现任何卫生问题,可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邱希望,除了收紧经营者的责任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虚假宣传的监管,比如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日本店尤其是高价日本店的原料来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有社会公信力的机构和部门也可以加入进来,设立日本杂货铺红黑榜,可以起到警示商家,提醒消费者的作用。
(作者:叶弘·徐海燕编辑:王庆宇)
作者:洪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