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多元文化之所以多样,是因为它是流动的,是因地制宜的。文化不是不可动摇的铁板,更不是可以作为免死金牌的通行证。就跨国流动而言,对外国文化的无知当然会带来整个生活的各种重新调整,但我们通常不主张可以无视对方在外国的法律、宗教文化等习俗。有一个有趣的反例,说明了所谓文化观念的浮动:大型超市家乐福的中国分店在销售狗肉制品时,人们并不将其视为符合中国饮食文化的法国公司,而是在动物保护团体和市民的要求下,将狗肉下架。虽然他们没有承诺以后不卖狗肉,但还是可以看出文化和美食的关系并不是那么自然和稳定。
此外,尽管多元价值观是民主社会的重要资产,正如约书亚·格林(Joshua Greene)在《道德部落》(Moral Tribes)一书中曾经提醒的那样,多元主义在形而上学层面上是重要和正确的,但落在我们生活的现实环境中,它对我们解决问题没有太大帮助。如果我们只是坚持捍卫每个人都信奉的正义、道德和文化,这将有助于我们解决问题。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传统文化”也可能是商业营销的结果或质变。以玉林狗肉节为例。2014年的一份报告指出,一个狗肉节的收入,包括交通、住宿、旅游等。,可以达到1000万人民币左右。巨大的经济利益让狗肉节成为当地民众的重要期待,虽然这种所谓的文化传统“是最近十年才兴起的”。其实要说“传统文化”,隔壁的贵州,吃狗肉的传统比玉林更有名更悠久。然而,世界著名的“花江三绝”(花江狗肉、花江米粉、花江酒)之一的“花江狗肉”,当地已不再推荐。贵州媒体人孙的说法相当值得注意:
至于“传统”,没有人能和贵州花江狗肉相比,它起源于三国,有上千年的历史。说花江狗肉既是一种美食,也是一种文化,一点也不为过。但为什么听不到贵州人渲染“六月六”民族节日?因为无论是古老还是传统,都不代表可以超越时代人类的共识。就吃狗肉而言,能不吃就尽量不吃;退一步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但如果把它当成一个“节日”,甚至包装成一个“产业”,必然会引起公愤。
本文所说的“时代共识”,其实就是文化的真谛。文化反映的是某个地区的某些人在不同时代的生活方式。不需要被神圣化,也不应该被妖魔化。如果能以这样的眼光重新强调文化的意义,我们就真的可以冷静地寻找属于这个时代,属于我们这个地方的文化的独特面貌。
丹·巴伯曾在《第三个盘子》一书中引用美国自然作家温德尔·贝里(Wendell Berry)的话,强调“食物是一个过程,一个关系网络,而不是单个的食物商品”。如果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待食物,我们会发现,情感、认知、人性和文化永远不能孤立地讨论单一“成分”的适当性,因为它们同时作用于我们的食物和农业系统。重点不是某一种食材能不能吃,而是我们为什么吃,怎么吃?如果从系统的角度来讨论,会发现无论哪一个条件被视为优先,都是殊途同归。换句话说,我们不必声称饲养是残酷的,我们可以不同意这种饲养方式背后的农业制度——尤其是,我们会发现,这种饲养方式获得的鹅肝或肉根本不好吃。
第三个餐盘
[美]丹·巴伯,郭宝莲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2018年7月
邓子云(豆豆饰)在《动物国度的流浪者》一书中,记录了一段在印度那加兰邦传统市场遇见肉狗的经历,或许可以作为食物是关系网的例证。当时她看到自己全身都被麻袋捆着,只有头露在麻袋外面,口鼻被麻绳捆着,苍蝇在她周围飞来飞去,她只能静静等待几只小狗死去。其中一只小黑狗嘴里叼着一根松了的绳子。他想舔自己,但只能摸到麻袋边。她犹豫地走近,伸出手。小黑狗嗅了嗅它,看了看她,然后毫不犹豫地舔了舔她的手:“它的眼睛,那眼神,没有一丝怨恨。那不是“救救我”的眼神,那是“别离开我,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别离开我”。这是信任,这是宽容。”于是她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对人和狗之间的特殊联系故意视而不见,这种联系是14000年来共同生活的默契”。这就是为什么狗和猫是独一无二的,为什么更多的人希望狗成为宠物而不是食物的答案。
此外,这个故事的结尾并不煽情,但更能说明道德问题的复杂性:她后来在当地的一次聚会上尝试了狗肉的味道。这种看似矛盾的行为,反而凸显了人是如何对待动物的。事实上,它是欲望、伦理、文化、宗教和法律等各种冲突中选择的结果。但只有在每一次选择的过程中,我们都愿意永不放弃思考和感受,生活才能真正的谨慎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