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云风表示,基于婚姻关系,夫妻之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法律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说,确实一般建议了解对方的信用信息,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以后的经济法律风险。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婚前信用调查基本都是自愿的,不能强迫。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网上关于婚前查信用的参考大多还停留在看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报告的阶段,但实际上个人信用的范畴并不止于此。“所以不要认为信用报告是万能的,”云风说。如果有通过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借钱的行为,炒数字货币、期权等新的投资行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版本中无法显示。
“对于未来婚姻关系成为家庭的对象,无论是出于对家庭的尊重,还是个人的理解,建议通过个人观察、朋友询问、适当询问等方式,在婚前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然而,云风说,最基本的诚实是婚姻和日常生活中最宝贵和最重要的东西。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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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