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在冰淇淋产品的研发中,创新和高价并不是孪生兄弟,创新应该建立在提高产品性价比的基础上。他认为,企业应该致力于产品研究,把消费者口碑和产品质量作为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
对于市场上部分冰淇淋定价过高,导致消费者“被刺”的现象,洪涛认为,在产品定价方式的选择上,除了品牌定价和创意定价外,冰淇淋产品的定价应以成本为基础,反对过度竞争造成的价格混乱。刘俊海认为,应进一步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在冰淇淋销售端的显眼处对产品进行明码标价。(参与采写:实习生王浩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