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能测试
(1)战斗员、火场文书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大队消防文员体能测试共两个项目:俯卧撑(男),平板支撑(女),双腿深蹲起立(男、女),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俯卧撑/平板支撑×50%+双腿深蹲起立(男、女)×5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职消防队战斗员每个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必须全部不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否则,被自动直接淘汰,无资格参加后面考核环节的竞争,若仍参加了后面的考核环节,所取得的成绩,仍视作无效成绩。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文秘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高低和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在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2、要求体检合格人员接受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3、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消防公众号公示栏目公示5日。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沙溪大队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聘用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如果合同到期后,无其他情形,可决定继续续签。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信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