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20珠海公立学校入学条件, 珠海招生政策
12、在高新区工作生活的港澳籍人员(以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完全产权房产信息或社保缴纳信息为准)的港澳籍适龄子女,按高新区内完全产权房产或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三)具有珠海市户籍但不是高新区户籍(市内区外户籍)的学生
13、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高新区户籍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14、其珠海市内非高新区户籍的父母或父母一方,近10年在高新区内累计缴纳社保(五险)5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可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四)积分入学学生
15、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高新区户籍的非珠海户籍学生。参照《珠海高新区2022年公办学校秋季招生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附件4)执行。其中,居住年限以高新区户籍一方的父(母)亲入户时间计算,近十年内的居住证年限及入户时间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80分其余项目不变。
16、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珠海市户籍但不是高新区户籍的非珠海、非港澳户籍学生。参照《珠海高新区2022年公办学校秋季招生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执行。其中,居住年限以珠海市非高新区户籍一方的父(母)亲入户珠海时间计算,近十年内在高新区居住证年限及入户时间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80分。其余项目不变。
17、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珠海高新区2022年公办学校秋季招生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执行。
上述第15、16、17项可按其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无房产或仅有部分产权房产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六、资料提交
(一)证明材料。下列类型学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收到提示短信后,重新登录系统上传证明材料:
1、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
2、市内跨区入读的;
3、港澳籍人员子女;
4、学历参与积分;
5、职业资格参与积分;
6、有积分加分材料的;
7、珠海市政策照顾类;
8、高新区政策照顾类。
第1—6、8类学生需交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2,第7类学生需交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1。
(二)入学材料。被录取学生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下列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即2022年5月31日前为准。
2、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持儿童接种证到接种单位开具验证登记表)。
上述入学材料网上报名期间无需提交,但应于8月20日—8月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第一批录取学生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日至7月3日)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由拟录取学校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七、转学插班
注意:本条细则为转学插班报名适用
(一)招生对象
具有高新区户籍,在高新区外学校就读或在高新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申请入读高新区属公办学校,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区内转学申请。
(二)报名时间
插班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电脑登陆(http://bm.feiqiyun.com)进入“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点击“插班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
(四)学位安排
符合转插班条件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同一学区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学位;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出现报读人数超过可能提供的学位数时,按照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学位,额满即止。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五)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