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1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计划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1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见文末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见文末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http://www.panan.gov.cn/(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zk.sun-hrm.com/index.php/reg/outtime/?EXAMID=2153(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二、报考条件有关说明
1. 报考人员中属于2022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 面向退役军人的对象为: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磐安籍复员退伍人员,及入伍地或复员退伍地为磐安的人员。
3. 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8至45周岁(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下同);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下同)。
4. 委培生(定向生)、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1月1日。
1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11. 未尽事项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1. 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6日9时。
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reg/outtime/?EXAMID=2153(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7日9时。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6日9时)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 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8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