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1.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2.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225089 (党建室)。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考生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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