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