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社保转移材料
统筹范围内转移
养老保险:
1、原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停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花名册》,减少原因属于开除、除名、辞职、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如果减少原因属于退休、死亡、出国定居等,提供相关材料;属于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提供减员情况说明并附减少明细。
2、新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花名册》
医疗保险:
1、原参保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等材料,申报《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花名册》
2、新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花名册》
失业保险:
1、停保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单位证明等;
2、新增材料:新增人员劳动合同、调令等。
3、《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花名册》
跨统筹范围转移
养老保险:
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转移前,如果有欠费或有中断缴纳的,原则上需补齐后再转。如本人不愿续保或自愿放弃欠费期间年限的,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承诺书》)后可办理转移,转入地接收后对转入前原参保地的中断年限不再办理补缴
2、市区间转移时,由转入地根据新参保单位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先开具《接收函》,至原参保地进行转移,随单位参保手续一同办理接续;三县与市区间转移时,同上述转移流程
医疗保险:
市内转移需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接收函》,并由本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先至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后,再至新参保地办理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
申请材料:停保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单位证明,《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花名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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