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充分发挥各级门户网站、公众号、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医药机构作用,及时、准确提供政策宣传和引导,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文件中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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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充分发挥各级门户网站、公众号、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医药机构作用,及时、准确提供政策宣传和引导,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文件中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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