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申请指标、提高购置补贴等,深圳这类车有购置福利
疫情之下,车市寒冬,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深圳出台了新的政策,于6月7日发布《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该措施具有期限性,自2020年6月7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这个措施有4个亮点:
1.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2.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3.对个人新购/置换新能源小汽车给予财政补贴;
4.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下面一起来看看新政给消费者的福利细则。它与旧策又有何不同之处?
1.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新政: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
旧策: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备注:新政中消费者的所需指标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车指标中落实,旧策中的申请条件是暂停实施,并非取消。
2.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新政: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扩大为纯电动小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旧策:名下已有一辆普通小汽车的个人,还可以申请一个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但不可以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
3.对个人新购/置换新能源小汽车给予财政补贴
新政: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旧策:在《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中规定在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备注:无论是新购还是置换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4.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新政:在全市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
旧策:在《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深发改〔2016〕1122号)中规定新能源汽车当日在本市道路停车位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
终于在多地都出台刺激车市的消费政策后,深圳也来了一波,那么,请问消费者会为此买单吗?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