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
市民朋友们:
为创建文明城市,树立文明形象,规范停车秩序,净化城区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站前区创城指挥部决定联合站前公安分局、站前交警大队、站前综合执法大队、西市交警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俗称“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一、整治对象
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外观严重破损、长时间不移动”等特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和公共空间的车辆(含车体遍布广告,长期不移动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整治区域
站前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人行步道、公共停车位、广场等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公共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
四、方法步骤
(一)凡是符合“僵尸车”特征,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车主或管理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处理相关车辆。交警大队将结合群众举报、社区排查,对“僵尸车”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三日内予以自行处置。
(二)对车主无法取得联系的,或者经通知未按期处置的车辆,区创城办将联合站前公安分局、站前交警大队、站前综合执法大队、西市交警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于8月31日至9月20日开展集中整治,经拍照留档后对符合特征的“僵尸车”予以拖移,集中停放至指定场地。
(三)对拖移集中停放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公告,“僵尸车”车主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到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站前区创城指挥部
2021年8月31日
为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创城”工作,8月31日上午,营口交警支队机动车静态管理大队积极组织部署,抽调精干警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的中心街区域开展了商家私占公共区域的清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