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 > 旅游知识

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处理公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留以下车辆见《鲁甸县交警大队涉案车辆登记表》。请机动车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在3个月内(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01月20日)携带车辆有效证件或相关凭证到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联系电话0871-8127421。公告三个月内仍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的车辆,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处理。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特此公告

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来源丨鲁甸县交警大队 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本期编辑丨马娇 李璇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编审丨孔祥曙 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投稿邮箱:wldtg01@163.comBJV拜客生活常识网

相关阅读:

  • 云南鲁甸被指限制中考生选报志愿,官方回应:不属实
  • 曝光台
  • 阅读量10万+!鲁甸在朋友圈刷屏了~
  • 周末品读
  • 便民|鲁甸县医院开通线上预约挂号、缴费等功能
  • “保利星火班”第六期学员启程受训
  • 砚池街道社区干部招聘公告
  • 鲁甸消防安全培训走进县人民法院
  • 鲁甸举办“喜庆百年华诞
  • 杨绪春陪同外商考察鲁甸核桃和苹果产业
    • 网站地图 |
    •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做权威认证,如若验证其真实性,请咨询相关权威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