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28)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执行董事利明光、独立董事张祖同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梁爱诗和独立董事汤欣代为出席并表决。
1.4本公司2020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根据2021年3月25日董事会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0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50.09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4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80.89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21年6月30日举行之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 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投资资产=货币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款 定期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存出资本保证金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2.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上年末衍生金融负债 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衍生金融负债)/2)
2.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2.3.3 合并财务报表中重要科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公司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包括:三年期银行借款3.3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五年期银行借款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五年期银行借款8.6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16日;六个月银行借款1.27亿欧元,到期日为2021年1月13日,根据协议约定到期日后自动续期;六个月银行借款0.78亿欧元,到期日为2021年1月4日,根据协议约定到期日后自动续期;以上均为固定利率借款。五年期银行借款9.7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7日;十八个月期借款1.1亿欧元,到期日为2022年3月9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借款。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4 股本及股东情况
2.4.1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4.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1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部署,根据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63号),银保监会已核准财政部将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会")("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财政部持有集团公司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集团公司1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