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以上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4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9%。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8,232.5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荣鑫科技担保1,744.16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担保4,488.43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服务公司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3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4%。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和《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公告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等有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公司”和“服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公告需要补充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补充更正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之前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继续为欧洲公司、荣鑫科技、数码科技、服务子公司、正棋机器人提供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补充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更新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补充更正前: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补充更正前: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补充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