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次公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审判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应对该事项的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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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 传票;
2.《民事起诉状》;
3.《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