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一切批评”,知名导演陈凯歌曾在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上这样说。转眼间,吐槽其人及作品的视频均以“涉嫌侵犯陈凯歌先生名誉权”为由遭到举报,在网络引发争议。
名导奇袭up主
1月5日,以二次元和鬼畜文化闻名的B站众多up主接连爆料,称遭到投诉,甚至有人被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些up主制作的影视点评视频,损害、侵犯了陈凯歌的名誉权。这其中不乏粉丝百万的知名up,还有粉丝不过几千的小up主。只要标题或视频中出现对陈凯歌不利的字眼,均被投诉删除。举报理由都是模板复制黏贴,还闹出了拿前一个up主的标题套用到下一个up的投诉理由的乌龙。
娱乐大V推上热搜
台前要爱与和解,台后举报背刺。一位颇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言行却如此的不一致,一众娱乐大V闻风而动,1月6日,“会火”、“Rabbit每日爆料”等知名娱乐博主陆续传播“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事件,将此事拱上了热搜。不少网友对此吐槽,称其双标、小气、玻璃心。
代理律所回应
1月6日下午,一直负责陈凯歌相关舆情监测及人格权益维护工作的“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话题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律所主动代为进行,投诉未针对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将持续此次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继续就此事件发布涉嫌侵犯陈凯歌导演合法权益内容的相关主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回应后舆论场反响
这份声明看起来是义正言辞,那么是否遏制住舆情了呢?
根据识微商情系统分析显示,该声明将“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事件舆情热度推至高点,随后舆情热度逐步下降。一些吃瓜群众看到事情告一段落就陆续离场,不再和讨论此事,可见该声明在降热度上还是有些效果的。
但热度降下去了,是否就意味着危机过去呢?这可未必!从与胡戈的“馒头案”,到怼李诚儒“旧时代”的人,到力夸自身战队流量小生批竞争战队,陈凯歌的名导滤镜早已经逐渐破碎。
分析在事件爆发前、爆发后回应前、回应后三个阶段的关于“陈凯歌”的网络情绪可以看到,其好感度在逐步下跌,从73%跌到46%,再跌到33%;而反感度逐步上升,从15%上升到42%,再上升到55%。这说明了网友对于这份声明并不买账,甚至可以说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如何界定吐槽和人身攻击?
①网友视角
从社交媒体的热词来看,“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事件的舆论的焦点在于up主的吐槽是否属于人身攻击。显然,在普通网友的视角之下,认为人们有权利对公众人物及其作品做出评价甚至提出批评,但在代理律师及事件当事人粉丝视角下则不然。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吵得不可开交。
②媒体视角
媒体倾向于支持网友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支持对个人的定性、侮辱性、虚构性表达。
“中国新闻网”发布的文章《陈凯歌举报up主 是他“玻璃心”了吗》就“up主吐槽是正常评价还是恶意侮辱,文艺评论的界限又在哪里”的问题咨询了多位法律专业人士意见。观点一:如果吐槽的言论中,使用了侮辱的语言或虚构了事实,则涉嫌侵犯名誉权。观点二:文艺评论应做到对事不对人,应保持客观、理性、中立、克制的态度,而不是用冲动的言论,或者以博眼球和度为目的去评价。观点三:公众人物对于公众的言论,尤其是批评的言论应当具有较高的容忍度。不过,容忍度也有一定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