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警察只能像溜腿一样,一遍又一遍去出警,而“生活噪音”完全有恃无恐!
更令人可悲的是,由于除了派出所其他职能部门是没有24小时值班的,因此非公安管辖的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噪音,也被通过110、12345等形式强行硬摊派给派出所,要求没有执法权的派出所进行处置,美其名曰“各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派出所到场处理不好,群众可不会骂那些不值班的职能部门的,只会骂警察是个废物!
同时,对于群众反感的商家高音喇叭揽客、大型单位空调、冷却塔噪音、KTV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夜夜鬼哭狼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都是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正是因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懒政,导致这些黑锅也一并扔给警察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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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警察对生活噪音执法力度?
警察对生活噪音执法难度高,原因是相关噪音法律的不完善,警察缺乏噪音取证能力,噪音处罚力度弱。如果要改善,应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以下方法仅为本人建议,如有不妥可来信讨论。讨论前提:楼房隔音本身不达标且不好改善,目的为解决当下邻里噪音矛盾。)
完善噪音法:
1、细化生活噪音类型:安静时间内,一些生活行为应适当避免,如跑跳、拍球、运动、切菜、打麻将等。多数噪音制造者以家庭正常生活声音为由,让执法人哑口无言。在楼房隔音差的区域,明确相关生活行为被禁止,有利于警察针对性执法。
2、明确噪音标准:不同的噪音源标准,如汽车、空调、冰箱、水泵、配电箱等;延长安静时间22:00~7:00。例如有人早晨6:00起来切菜,该噪音严重影响他人休息。
完善警察噪音案件处理能力:
1、增强警察噪音知识:警察熟知相关噪音敏感区域、相关器械的噪音标准,严格按照噪音标准执法。例如,屋外空调噪音超标,警察有权利要求房主更换静音空调,采取措施减少噪音。
2、配备相关噪音检测仪:接到噪音扰民案件,警察应有一定的取证能力,或警察拥有一定的噪音判断权。例如,楼下投诉楼上噪音明显,警察判定事实后即能对楼上进行处罚。
增强噪音处罚力度:
1、首次噪音扰民者,警告、罚金并处。
2、针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停业整顿;普通居民影响其征信。
3、情节严重的允许拘留,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