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殳这种实战兵器本身并未消亡而是继续演化为棒或杖在历代广泛传承与使用。三国时代殳称为“白 ”依然为军队之装备。《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记载魏国大将钟会平定西蜀以后曾埋伏数千名手持白 的士兵拥兵自重阴谋叛乱后因军机泄露而失败。
到了宋代殳开始称为棍棒作为步战兵器重新有了较大发展。《武经总要》上图列了七种棍棒的形制棒首大多带刃或包铁杀伤力也进一步增强。作为宋代军队步战兵器的棍棒与作为先秦的车战兵器的殳相比木柄的长度大大减少形制上也相对简化。
明代火器开始盛行但棍棒仍然为军队的必备实战兵器。著名军事将领俞大猷所著的《剑经》和戚继光所著的《纪效新书》中都有对棍棒用法与实战技术的详细记载。
二、殳的定名与释义
根据近年的考古发现春秋晚期南方江淮流域的楚、蔡等国出现了一种兼有砸击和刺杀两种功能的有刃铜殳这种殳在3米多长的八棱形积竹柄顶端装有一个青铜殳头殳头刃部一般呈三棱矛状、锋利异常可以刺杀; 部厚重带有尖刺或饰以浮雕纹饰可以砸击。一些殳在柄上的中前段还套装有第二个带刺的铜箍是一种很有威力的车战兵器。
从出土实物来看殳的金属首多为青铜制可分有尖锋的实战用“锐殳”和无尖锋的仪仗用“晋殳”两类。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首次出土了自带铭文为“殳”的长柄兵器。
然而在曾侯乙墓出土殳之前殳这种兵器到底为何形制考古学界一直因缺乏实物证据不得而知。1955年安徽寿县蔡侯墓曾出土过殳却被误定名为“三棱矛”后来根据曾侯乙墓的考古成果才得以正名。
曾侯乙墓共出土7件锐殳、14件晋殳。锐殳(器上铭文自称为“殳”)为前端似矛带刃、后端有刺球的青铜殳;晋殳(墓中出土的竹简上称之为“晋”)则无刃仅有铜套。
两种兵器的杆均为积竹木 即以八棱形木杆为芯每个棱面贴宽约1厘米左右的竹片外面密缠丝线、革带或藤皮再在表面髹上红漆或黑漆。杆通长3.29到3.4米粗2.8至3厘米。
其中3件锐殳刃部较长顶端有尖锋呈三棱矛状并在锋后装有带尖刺的铜箍一侧的刃上皆铸制鸟篆书一行:“曾侯越之用殳。”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惟一一次出土自铭为“殳”的兵器真正彻底解开了殳的形制之谜。
湖南省长沙市战国楚墓出土的殳首像一个平顶的圆套筒。陕西省临潼县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出土的殳首在圆套筒顶端呈三角锥状长约10.5厘米径2.3~3厘米深8.9厘米用以装长木柄。此种殳应为秦始皇卫队的仪仗兵器。以上两种殳都属于仪仗兵器类的晋殳。
对于殳之名称的由来和殳实战作用汉代刘熙的《释名》解释说:“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桎于车上使殊离也。”这就是说殳主要用于车战在两军车马交错冲撞时使其分开故有棱而无刃。今天考古学上东周墓葬的发掘证据表明汉代刘熙的记载是将礼仪用的“晋殳”误作先秦车战实用殳了曾侯乙墓出土的实战用殳不但有棱而且有锋利无比的刃。从《释名》对殳的定义上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汉代车战实用的锐殳已然不传。
陈列在湖北省博物馆的曾侯乙墓出土的几件在全国仅见的自铭为“殳”的古兵器迄今在权威工具书上仍未获得“合法身份”。文物专家呼吁权威工具书应就该辞条做出合乎实证的解释。
传世的一些古籍中有关“殳”的记载仅与我们前面所述及的晋殳一致如汉代刘熙的《释名》的解释。汉代流行的《毛诗》版本中“殳长丈二而无刃”之说明显是受了前者之影响。1979年版的《辞海》更据此对殳作出定义:“古代撞击用的兵器竹制长一丈二尺头上不用金属为刃八棱而尖。”直至1989年《曾侯乙墓》一书出版明确指出该墓出土的殳、晋与墓中竹简相佐证可以确知殳有两种形状。这种有刃之殳与矛相类应该即文献所载“锐殳”。
然而1999年版《辞海》仍基本沿袭20年前的解释。2001年印刷的大多数权威工具书也是如此如《现代汉语词典》:“古代的一种兵器用竹竿制成有棱无刃。”《新华词典》的记者载是:“古代兵器用竹等制成一端有棱无刃。”
文物界学者认为各类权威工具书反馈的信息应尽量做到准确无误在不断的修订中吐故纳新吸取考古成果。我国著名文物专家、湖北省博物馆老馆长、曾主持过越王勾践剑和曾侯乙墓发掘的谭维四教授指出曾侯乙墓出土的殳和晋较能代表此类兵器的特点但无刃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其他省市也曾出土过锐殳。工具书可以对殳的不同形状分别做出解释文物部门也应将研究成果及时宣传。